主題: 分手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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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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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我沒有引你的言,是你引我的言,對方也口不擇言傷害到樓主,沒有一來哪有一往,是不是沒有罵到畜生一樣就不會後悔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只能從樓主描述證明是如此,除非你找到前女友來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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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6-05-04, 04:54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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