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aij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6
這個問題很久以為就被拿出來討論
過了!記得好像是因為林山田教授修
訂他的刑法總論,把吃飯不構成犯罪
的案例改成踩死螞蟻不構成犯罪,有
人就以"螞蟻可能是有人養的"來調侃
林教授~~~
舊 2006-05-03, 08:01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ij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