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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
Advance Member
 
可憐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引用:
作者gabbana
又是一個要老百姓掏錢的"好政策"阿
那將回收車輛的獎勵金額增加到2萬元不就好了
何必如此大費周章
又是一大"德政"



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要政府提高獎勵金額.那多出來的部分也是從國庫拿

他們會願意那台灣就有救了

若是要預繳兩萬.賺翻了!

新車到報廢期間(15年左右?)

這些錢隨他們用.甚至有些人車子直接被偷.無法報廢.這條錢他們直接賺去

重點是.所有的錢都是民眾出的.不管如何.穩賺不賠
舊 2006-05-03, 01:1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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