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ugen1101
Regular Member
 
mugen11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M-TEC
文章: 76
引用:
作者setup54321
就算罰4萬8 也沒意義吧
絕大部分台灣人的習性 因該說劣根性
根本不可能改~


就像酒駕.........
一堆人還不是喝了再上
舊 2006-05-01, 09:54 A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gen11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