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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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ok1124
如果交通號誌&道路等設施設置的當,那被罰就沒話說,問題是這些都沒問題嗎?
只是抱怨就沒羞恥心∼水準低....,我們違規就該死被罰錢,殊不知很多員警&政府官員(民代)違規,誰來開罰單?
一些交通法規本來就要時常的宣導&勸說,不然只有在實行的時候大力宣導,
不知道而違規被罰的人算倒楣還是該死阿?
不宣導的話,違規的還是一大堆,除了少數幾位被抓到的人才知道原來這樣是違規...
很多東西都有討論的空間,不能只怪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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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自己該知道的事,又何需宣導,而且沒記錯的話,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宣導一次
再說騎在人行道上跟設施設置的適不適當有什麼關係?
人行道就是給人走的,車輛不該在人行道上行駛,這用腦想一下也知道吧
人行道上的設施放置的再不當,也不關機車的事呀,該抱怨的是行人不是機車騎士吧
交通規則條文不少,你可以找時間好好的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