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小弟對這次的修法還是給個正面態度的,但是....誠如前幾位網友所述,嚴格的立法,底下的寬鬆執法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是給民眾只想 A錢的想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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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ucoch
to et031672:謝謝你的回應,可是請你看清楚.我的意思可沒說(一個"平凡"的老百姓會開到160KM或是170KM的時速???)
小弟才疏學淺,讓大家誤解.網路是個多元的開放空間.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意思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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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對象了喔

, 那句話不是我說的, 第4頁看清楚一點吧
不過小弟蠻贊成網兄所述的"教育",要想交通好,只想靠法規跟取締是不可能的
以車燈作舉例,遠光燈會對前方、對向車造成目視的影響,問題是這本該是常識的事情,卻很多人不知道,還以為車燈這樣開會比較亮,比較安全!!
你說那些人是惡意的嗎? 我相信有少部分人是,但就我接觸的人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僅是不知道而已。
為什麼會這樣? 政府極少宣導相當的交通常識,加上駕照太好考了,現今的考照制度可說相當浮濫,隨便看一下書,路考繞繞晃晃就過了,駕照一到手,誰還記得剛剛考過的交通法規。
結果是什麼? 一堆新手跑來馬路上練技術,一堆"老手"不知道遠光燈、方向燈為何物? 這種人有沒有? 路上隨便都一堆 ......
若是修一條法規,強制駕駛人每年重新考照,並提高考試"難度"與"實用性",小弟一定大力贊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