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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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ok1124
如果交通號誌&道路等設施設置的當,那被罰就沒話說,問題是這些都沒問題嗎?
只是抱怨就沒羞恥心∼水準低....,我們違規就該死被罰錢,殊不知很多員警&政府官員(民代)違規,誰來開罰單?
一些交通法規本來就要時常的宣導&勸說,不然只有在實行的時候大力宣導,
不知道而違規被罰的人算倒楣還是該死阿?
不宣導的話,違規的還是一大堆,除了少數幾位被抓到的人才知道原來這樣是違規...
很多東西都有討論的空間,不能只怪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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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導是很重要的沒錯
但是基本的交通規則對於有考過駕照的人應該都知道吧?
例如人行道上不能騎車.機車禁行快車道.紅燈不能右轉等
難道還要人家宣導才會懂得去做嗎?
你這種心態是在強詞奪理吧!
違規被罰的人算倒楣還是該死這句話
既然都"違"規了何來該死倒楣之說?
台灣人民的確還是有許多人普遍水準是不夠高
但沒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意思
就大部分看到的情況來說
不愛惜環境 隨手亂丟垃圾煙蒂 不遵守交通規則...等等等
的確政府規劃不完善是很大的缺失
但是有水準的公民應該自己要知道違規是自己不對
而不是惱羞成怒
這就是羞恥心
看到日本的政府能力及人民水準之後
就很感慨台灣政府能力跟人民水準還要何年才會跟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