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機車在新光華商場找停車位,
看到警察站在那邊,不以為意,繼續找...,
不料被攔了下來,我還以為他們要叫我停這邊,
沒想到...。
警察:『你不知道人行道上要熄火用牽車的嗎?』
我:『啥米!警察先生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
我很認命,畢竟真的違規(唉...頓時覺得住南部真好啊...

),
然後我就跟警察說:如果『真的很重視』人行道停車要用牽的話,
應該先宣導,不然大家或許跟我一樣都不知道...。
警察:『新的法令公布才需宣導,這種東西你們本來就應該瞭解!你還有問題嗎?』
就這樣被罰600元了...。
打了這麼多,重點不是我孤陋寡聞(或許吧?),
也無意藉此幹剿警察如何如何...,
而是在這邊向各位說:
不要騎機車上人行道停車啊!尤其在新光華商場,損失600元也是會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