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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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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ch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40
可以在兄弟成家立室後,過繼一個給往生的哥哥或弟弟當兒子
不過一般來說,很早夭折的(十歲以下)不列入公嬤腳接受香火
因為不論男女,那都是不孝的子孫,人家說「來討債」的
其實已經比以前好多了…古早時代,比父母早往生的都算不孝
父母不能拜他們
棺材出家門還要被父母含淚持丈敲擊

而未結婚的女孩子往生,在神主上都寫「XXX貞女」
聽說尤其是以前婚前性行為不盛行
貞女往往會跟家裡人要求冥婚,有很重的遺憾的味道
所以在路上紅包、玉佩、香囊、手帕都不能亂撿
否則草叢裡跳出一堆人叫你姑爺並沒收你的身份證就好笑了...XD
隨著現在性觀念開放∼冥婚的現象也跟著少很多了…很神奇吧!?

有更多風俗上疑問,可以查閱一本書「台灣舊慣習俗」鈴木清一郎著..
舊 2006-04-28, 05:1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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