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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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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seatree
小弟花了近1個小時看完,得到的結論如下:

1.今天慈濟在台灣做很多善事,就因為做的不好的事只有1件,所以就不能批評。因為跟其他的慈善團體比起來,這件事根本不算什麼,所以是可以被容許繼續存在的。

2.有幾位網友也說出了親身經歷的"事實",反正說來說去要不是網友自己的偏見,就是那些信徒、會員個人的錯誤,人謀不臧,並不代表慈濟的做事方式。

3.因為我慈濟作了善事,所以就可以四處留下行善的"證據"。


奉行宗教的教義行善,尤其是佛教教義,行為本來就必須要比其他的慈善團體更嚴謹,慈濟的作法到底偏離多少?自己親自去看看、體會吧


關於第 2 點,舉個例子好了:
請問 A公司規定不能收回扣,那麼有某採購人員甲收了回扣,請問這樣不是某採購人員甲的個人行為嗎?難道這樣能算是 A公司的行事方式嗎?

換成是慈濟,慈濟功德會規定不能因為助唸而收捐款,今天有某慈濟委員甲,主動跟喪家因為助唸收捐款。

那麼將這樣的情況解釋成是某慈濟委員甲的個人行為,不是慈濟功德會的做事方式,有何不對呢?願聞其詳。

大部分的傳言,都是依照這樣的邏輯,針對知道與事實不符的部分做說明。

而所謂的事實,以助唸收錢為例,我所指的事實是指”慈濟委員或志工助唸不用收錢”這個事實。至於”有人碰到慈濟委員助唸要收錢的情形”,如果是事實那又是另外一個事實。不能因此直接推論成”慈濟有慈濟委員助唸要收錢這樣的做事方式”。

就像前面的某採購人員甲的例子一樣,某採購人員甲收了回扣並不能直接推論成 A公司有收回扣的做事方式一樣。

至於有人碰到的可能是慈委的個人行為,或是有人是聽來的,可能是喪家主動想捐款,但是被穿鑿附會成慈濟委員助唸要收錢。
舊 2006-04-28, 12:23 AM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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