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無照駕駛...夜路走多也會變成鬼
瀏覽單個文章
youfu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休士頓/台北縣永和
文章: 25
肇事逃逸的問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相關規定(62條)
不過道交條例基本上沒有刑度
而刑法有
刑法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只說致人死傷
這是客觀事實的認定
基本上沒有肇事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因為本條所懲罰者
正是逃逸之行為...
所以大家以後在路上出車禍
基本上不管大事小事
最好先報警(警察吃案是另外一回事
...)
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別人
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26, 09:31 PM #
31
youfu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youfung
查詢youfu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youfu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