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是嗎?怎麼都沒人跟我講......
我同事也是慈濟義工(或委員),他叫我交,我想說是作好事就交了,收據也都有收到,可是都沒在看............我每個月交200元,交了兩年,一直都不知道還有分這麼多項目........
後來,了解了不少花蓮當地人對慈濟的看法,才停止捐贈,這也是先前向您提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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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大部分(我沒有說全部),你同事應該跟你說卻忘了跟你說,那是他的疏忽,不代表其他慈濟委員也是如此。
但是我覺得不管是捐贈給任額慈善團體,主動了解捐款的用途,捐款者是否可以指定用途等事項,是必要的。
捐款本來就沒有非得捐給哪個慈善團體,信任哪個團體就捐哪個團體,但是一個原則,一定要了解那個團體,這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