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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要找我兒子!
怎麼覺得所謂的智慧財產權定義愈來愈被擴大...
商業用途本來就該負擔這些軟體的成本,但是教育用途的(非研究用)軟體也是一堆限制...
微軟的軟體還有規定,除了自己有的桌上型電腦可安裝一份,最多也只能再安裝一份在筆記型電腦上,
要再裝另外一台電腦就要再買一份授權...軟體一份通常要價個7~8000元,負擔還真沉重.
要怎麼訂價錢,遊戲規則一切由微軟來訂,予取予求,智慧財產權原始的用意似乎有點不太符合現實的狀況.
不太像是"鼓勵發明創造者",反倒像是為知識的獲取設下了門檻,只有錢多的人才能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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