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mart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86
引用:
作者eric2377
理論上是有的
消保法規定凡郵購、網路購物等
在購買人未看到實品,或訪問買賣無法正確判斷商品是否為自已需要者
購買人可以有7日的猶豫期
在這7日內退換貨不需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包念運費)
但我看網拍的賣家多半不理這個規定
如果出事的話,請保留對話記錄
請消保官出來解決吧



恩,上面說的是對的,不過有一點是要注意

這點只對「企業」(恩…怎麼解釋呢…就是專門以網拍營利或本身有專門的營利事業的),有用,對於一般個人使用者所使用的二手物品則不在此限

唯一可以說的…可能就是說明與內容不符吧∼
舊 2006-04-22, 02:18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mart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