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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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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引用:
作者teluxx
以下建議提供您參考:
1.先溝通「準備」要丟的東西,跟媽媽談定,如果他說以後會用到,你就說
「如果超過三個月,半年,還是沒用過,你可不可以考慮丟掉?」
或者說
「我們不是要丟掉,我們捐給別人他們可以用到,我們是作功德喔!」
(還是你媽媽對於書本不應該丟的「魔咒」很CARE,據說丟書會影響頭殼....)
........................................

其實這也是談判技巧
不曉得好人們有沒有用....

"借我五萬好嗎?"
"不行!!!"
"那跟我在一起"
"好吧"
舊 2006-04-21, 09:2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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