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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u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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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45
以下建議提供您參考:
1.先溝通「準備」要丟的東西,跟媽媽談定,如果他說以後會用到,你就說
「如果超過三個月,半年,還是沒用過,你可不可以考慮丟掉?」
或者說
「我們不是要丟掉,我們捐給別人他們可以用到,我們是作功德喔!」
(還是你媽媽對於書本不應該丟的「魔咒」很CARE,據說丟書會影響頭殼....)

2.利用心理學「腳在門內」或「門在臉上」效應
a.「腳在門內」一如「得寸進尺」
例如:這個衣架可以丟吧!「可以!」那這個垃圾桶也可以吧「恩..好吧」
關鍵在 不可以一下子提太爭議性的物品,第二階的物品也不能跟第一階差異太大

這跟人家借錢道理是一樣的,借我一百?「好!」那再借我五十可以嗎?「好啦!」

b.「門在臉上」效應
例如:這個梳妝台可以丟了吧!「不可以!那是嫁妝!」那衣架總可以吧?「好啦!」
關鍵在 初始提出的物品她一定拒絕,但通常第二個物品,就有可能過關
而你的目標其實是第二件物品

借錢也是,借我三萬?「拜託,哪來的錢?」那三百總可以吧?「好啦!」
其實你本來就只想借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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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ze the day.....
舊 2006-04-21, 08:0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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