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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s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19
其實這案例每年多少都有,就是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
其中並造成機車騎士掛點的案例也很多,幾乎一面倒都是汽車開車門的敗訴,
和解當然也不是不好,只是看條件滿不滿意吧!

這麼說好了,如果樓主的妹妹有一些後遺症,把司機給送去吃牢飯,那有什麼實際上的好處?
和解金又打算談多少才叫夠?還是打算叫司機一輩子負責?
答案當然是沒有絕對的,只是應該先想好和解條件,以及各種處理方式,
生氣是必然的,傷害也已經造成,但是還是得好好想想,
同樣的事件,對方不一樣的背景,處理結果差很多,還是自己考慮好就是了。

存證信函如果委由律師寫,收到會感覺壓力比較大,
但是如果對方根本沒辦法或沒誠意賠,那又是一回事了,
委由律師寫的話行情價印象中是幾千元就可以了吧!......
舊 2006-04-21, 10:3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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