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面這個"明天會更好基金籌備委員會"所出版的原始刊物,裡面有齊豫,潘越雲,王夢麟等人提到了"宣示反盜錄,反仿冒",這麼看起來,反盜版也是當初籌備合唱"明天會更好"的直接目的之一?
若是如此,我私下猜測,或許當年的籌備委員會和消基會在合唱錄製之前就已經達成協議,將合唱所得捐給消基會,而消基會幫忙呼籲版權觀念,打擊盜版仿冒,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另外明天會更好這首歌本身則傳達了祈求世界和平,引起社會共鳴...等等正面的意義.這或許說明了為何很多經歷過當年的人,同時會有反盜版,祈求世界和平...等多種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