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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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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Mechaome
我覺得若用"被開苞"這種字眼看待女兒,心態上似乎有點怪...

前面也沒人說女兒很早就發生性行為沒關係.這個新聞討論的重點應該在於,發現女兒和男友(兩者同年齡,都是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後,該怎麼處理?用性侵未成年少女來告對方?那對方不會用性侵未成年少男告回來嗎?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處理,女兒將來和父親的關係又如何?這樣做就能保證女兒不會再和任何男生發生關係嗎?至於法律問題,都未滿18歲的男女雙方發生性行為,若任一方被告,通常是減輕或免除其刑,除非有毒品暴力介入.

若要"保護"女兒-也就是讓女兒不會或不再發生性行為.我是覺得這是很難保證的,除非...1.本人或派人24小時監視女兒. 2.古人的智慧(?)-貞操帶,親自上鎖後自己保管鑰匙...

同意Mechaome大所說的....
這個父女關係因該完蛋了。
舊 2006-04-21, 08:0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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