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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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sr
唉,真不是倆方的問題,都沒錯,袛能說是觀念有差,這種最難搞也是最簡單了,因為兩方都沒啥問題,因為我個性大概就像男方一樣,大概知道胸無大志的意思,所以除非女方愛對方愛的要死,不然就只能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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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地在那邊發言過,女方考慮的事情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我覺得其中有太多怪怪的心態。
例如房子的問題,住女方的房子叫吃定女方的話,那住男方房子為什麼又是理所當然的?雖說可以結婚後兩個人有能力自己出去買房子自己住自己負擔,可是女方又常常以男方有沒有房子來衡量男方的經濟能力,頗為矛盾。
女方會考慮到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為了兩個人的未來在打算。只是男方的想法我們無從得知,只能從女方的描述中尋找線索,誰知道男方是不是真的這樣想的?
男方的工作跟安貧樂道又扯不上什麼關係,有正當工作職業,對女方也很好,只是可能個性比較隨遇而安、順其自然罷了。
總之,倆者之間,觀念上的差異太大了,女方對男方的了解太少、認同感也很低,看起來女方希望藉由很多方式要讓男方來配合他,但結果不如人願。兩個人相處,如果只是一方要求一邊配合,那還是儘早分手,各自去找尋適合自己的對象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