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sic Member
|
基本上可以,但你必須允許你的使用者「為自用之目的而修改程式與為此等修改而實施反向工程」。(原文為 "modification of the work for the customer's own use and reverse engineering for debugging such modifications"。)
簡單講,你必須提供該程式庫之函式庫及你自己程式之目的碼(既然你不想提供原始碼)及必要之工具及附屬檔案,好讓你的客戶能夠自行修改該 LGPL函式庫,然後重新連結。或使用動態連結的手法,總之就是讓你的客戶在改了函式庫後,仍然可以跑你的程式。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除了LGPL函式庫外,你還用了其他商用函式庫,那麼兩者的條件可能不相容。
以上講的只是大概。LGPL的條款在網路上很好找,如果你真的有心想用,還是把它找來仔細看看才好。尤其是第 6、7兩條,和你的問題直接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