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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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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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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
非常同意
男女之間,尤其結婚以後,可以拿出來吵架的話題實在太多了,能少則少...

如果真的是很相愛但真的有疙瘩,不彷就告訴她你有疙瘩,想辦法說清楚
不然婚後會有吵不完的架 - 不是炒不完的飯

講難聽點,對男人來說
"娶個妓女當老婆"總比"娶個老婆當妓女好" <- 但當然還有其他更多選項!
引用:
作者公背婆
小弟也沒說誰對誰錯,話說得殘酷現實些,總比多年後又多一對吵不完的怨偶好,男女
相處五十載,有太多細微之處都有可能牽動未來的思緒,不是所有人都能簡單愛一字就能
全盤包容,今天苦主心中若是了無牽掛,自然不會來與大家分享心情,苦主已是六神無主
,又何必執著要苦主長久愛包容?最後分手,不也是二次傷害?

馬桶蓋要不要掀、國王米要加幾杯水,都可以牽扯一堆老帳,吵到要鄰居居中協調,更何況
是這類敏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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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草屯->中興新村->屏東->麻豆->林口->高雄->台北->高雄->Aqaba->高雄->Luanda->Shanghai->?
舊 2006-04-17, 10:16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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