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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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來,很多人包括公司都會死的很難看,
我覺得一個跟小員工計較的公司,不會有什麼發展,
我也是會看情形啦。
樓主的情形是正常朝九晚五,沒有加班費,取消週休2日嗎?
要是原月薪沒有變更,那就是薪資換算要有一個合理的升值,
要是連工資都沒變,我認為有變相榨取勞工的嫌疑,
如果樓主認為要有公義,扭轉台灣人/企業正確的觀念,
告下去就沒錯,既使沒有結果,或是樓主敗訴,
也會為台灣帶來正面的效果!
違不違法是題外話,合不合理才是重要的。
一定要拿遣散費,否則就會變成自願離職,不一樣的喔。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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