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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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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上班都是依巡政府人事行政局公佈的方式休假(就是週休二日見紅休),但目前公司要改變方式變成休假天數會減少,我不想妥協雖然它們也在協調並且多數人也已經要配合的樣子(因為大多數人有點年資重要的是觀念問題就比較得過且過所以在目前的環境很可能就面臨失業,就像有的人觀念很怪...認為當兵完就要賺錢了還念啥書進什麼修啊!所以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就這樣競爭力一直衰退等著被淘汰沒有第二專長),人事表明它們一切合法但我一點也無法苟同,工作守則或著契約難免會有一些要配合公司制度作人事調整或工時調整,但我想絕對不可能不支付酬傭吧,但在協調過程中資方表明並不會增加待遇及福利,還一直舉出這些條例跟我說公司並未違法,我不想跟它們搞啦只是好聚好散嘛!我想大部分人願意配合應該會支付給我遣散費畢竟它已經省一筆了吧不會跟我計較吧還是說只有這一個人就不甩我,就這一點想看各位的想法,去查了資料好像是要我寄存證信函,但是這樣感覺搞得很難看的樣子實在不想這樣,比較不懂的是公司也不小啊有沒有違法自己應該很瞭吧!該有的權益我想爭取不是我的我也不強求這就是我的想法而已,不是死要錢就這樣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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