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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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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edwardheron1027
看來各位不太懂票據

票據的目的就是要快速流通

原因行為有瑕疵也是另外的事

但"票據本身"是不受影響的

否則誰要收票據?

收之前還要看看是不是偽造的嗎?

要是背書了一百次不就要查一百次?

這樣就喪失票據的意義了

答對了 , 偽造的/來路不明的票據是不能隨便收受 . 所以這個案子剛好殺雞儆猴 .

否則銷贓這麼容易之下 , 騙簽本票比印製偽鈔還好賺又合法 . 殺頭生意當然有人搶著做 .
 
舊 2006-04-13, 03:00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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