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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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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幸福有以下幾個條件
0.不討厭對方(愛太深的個人覺得反而不會幸福,就算是情人,還是有一點距離才有美感)
1.雙方最好都不要有婚前性行為 (可省掉一些前男友,前女友,墮胎不能懷孕,背叛感一些雜七雜八問題)
2.雙方價值觀接近
3.門當戶對(同一社會階層)
4.雙方有穩定的經濟基礎(一般小家庭月薪各4萬左右)
5.雙方會互相包容(不能有一面倒不平衡情形)
6.知足,不見異思遷
上面條件都有了
不幸福也難吧
看起來應該只有第1點比較難在這個社會找到
不過我想還是有的
而5,6就看個人修養了(其實跟1也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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