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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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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Gary1978
這樣不用負責,如過照該老師說法,是因為她的某個人格生悶氣亂訂東西
,那如果是生氣亂殺人呢?不知道是否也不用負責,這樣的人應該要強制
隔離比較好吧!

有精神疾病的殺人不會被判刑 但是應該會隔離治療
舊 2006-04-12, 09:07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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