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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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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引用:
作者Gary1978
這樣不用負責,如過照該老師說法,是因為她的某個人格生悶氣亂訂東西
,那如果是生氣亂殺人呢?不知道是否也不用負責,這樣的人應該要強制
隔離比較好吧!

她如果真的有病,殺人應該也不用負責吧!!最多強制治療而已!!
法律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沒有刑事責任...不代表不用負民事責任...
不過上法院一條人命好像值不了什麼錢....
舊 2006-04-12, 07:04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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