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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ibal
Junior Member
 
Hannib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09
F兄,您也真有趣,不懂沒關係,
小弟也是不懂,所以才向您請益,
不懂沒關係,可以找資料互相討論
,但是打腫臉充胖子,不懂硬裝懂
可就引人非議囉。

引用:
作者foxtm
因為就算到現在..
該公司負責人還是可以選擇"脫產""倒閉"或是"跑路到大陸"躲避這場官司及賠償..
(請問你們有第一時間請法院執行假扣押,以及限制該負責人出境嘛 ?)
還是你萬分的肯定他不會跑..
三百萬資本小公司的負責人"絕對"有膽識面對這場官司就對了 ╮(▔▽▔")╭ ..


會說這些..
就是因為我的重點本來就放在事前預防而不是事後補救..
我是在放馬後炮 在這裡看好戲沒錯..
但希望這些冷言冷語..
在未來發生駭客入侵之類詐騙事件..
多少可以抑止這樣一窩蜂的上鉤!!



第一段提到的是訴訟可能的結果,第二段提及一些個人關懷,請問有解釋到小弟所提問:「何以合法管道繁衍消費爭議事件可與本質上即屬詐欺且違法的詐騙手法可與相同並論?」

引用:
作者foxtm

請問在網路購物的時候..
所有的東西都是十分之一的價格嘛?
在明知價格不對勁的情況下..給我個好理由為啥不需查證??

抑或是你買東西的時候..都不清點配件檢查貨物狀況..
還是你認為這樣十分之一的價格是正常的 ..那我也沒轍啦 ˋ(′∼‵")ˊ.



當日事件原始發生狀況時,無所有上架貨品價格均為市場行情售價的1/10阿!!
除非您有相關資料可提供,否則此段後半部論證也不用談了,前提立論有待商榷
,後面論述談了也沒意義。

再者這段答覆亦未解釋到「為何身為一個消費者於標榜安全無虞的購物平台購買產品
尚需致電或循問該經銷商的資本額大小與相關狀況?如此,消費者每次購置新品若是需要
這般大費周章,那廠商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

引用:
作者foxtm
哎呀..
抱歉我不熟法律..法律倒常常幫我..
所以您也別急著幫我戴高帽子害我下不了台(σ°_ °)σ ...........


既然你都不懂,也疏於查證引用資料內容與提供相關判例作為討論,
那您個人乍看之下似乎有道理卻完全沒有提供任何論證基礎的大論
就略過不談吧,談了也沒有絲毫實質上助益,對於後續欲透過合法救
濟管道爭取消費者應有的權益之網友,也沒有什麼幫助。

至於您要抱持什麼心態看待此次事件,小弟沒什麼立場置啄,也沒有什麼
資格評論,您覺得高興就好了。但我相信身為一個公民,面對類似的案件
,與坐而言,不如起身連署相關權益爭取活動,例如進行消費者集體訴訟
,否則,優質的購物環境永遠存在其他已開發國家,台灣的消費者似乎擺
脫不了惡質購物環境。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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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04-08, 03:18 AM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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