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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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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Cool

嗯..
其實我的心得是..您真好玩 XD ~~~
抓不到我的重點沒關係..還忙著窮追猛打真是..

引用:
作者Hannibal
再順便提問F兄之前回應中,小弟一些不懂之處,希望F兄
可以為眾多事件相關當事者網友解惑。

何以合法管道繁衍消費爭議事件可與本質上即屬詐欺且違
法的詐騙手法可與相同並論?

因為就算到現在..
該公司負責人還是可以選擇"脫產""倒閉"或是"跑路到大陸"躲避這場官司及賠償..
(請問你們有第一時間請法院執行假扣押,以及限制該負責人出境嘛 ?)
還是你萬分的肯定他不會跑..
三百萬資本小公司的負責人"絕對"有膽識面對這場官司就對了 ╮(▔▽▔")╭ ..

抱歉我完全不認識該負責人..
只能在這裡對他沒信心的危言聳聽..製造恐慌喔 (/≧▽≦)/~┴┴..

會說這些..
就是因為我的重點本來就放在事前預防而不是事後補救..
我是在放馬後炮 在這裡看好戲沒錯..
但希望這些冷言冷語..
在未來發生駭客入侵之類詐騙事件..
多少可以抑止這樣一窩蜂的上鉤!!

引用:
作者Hannibal
為何身為一個消費者於合法且標榜安全無虞的購物平台購買產品尚需
致電或循問該經銷商的資本額大小與相關狀況?如此,消費者每次購
置新品若是需要這般大費周章,那廠商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


笑笑..
請問在網路購物的時候..
所有的東西都是十分之一的價格嘛?
在明知價格不對勁的情況下..給我個好理由為啥不需查證??

抑或是你買東西的時候..都不清點配件檢查貨物狀況..
還是你認為這樣十分之一的價格是正常的 ..那我也沒轍啦 ˋ(′∼‵")ˊ..

引用:
作者Hannibal
最後,第38篇回應中援引法務部資料,於第94則網友回應中點出其中
前後矛盾之處,這點亦是小弟所不解之處。姑且不論是否有其真實案例
發生,但後續正文論述部份,與案例陳述事實前後牴觸,勞煩F兄順道
解惑我國法院相關案例判決中,對於此類消費爭議形成判例方向。

小弟所學有限,由F兄之前回文料想必是擅長消費糾爭相關領域,希望
您不吝分享其論述基礎與分析方法。相信藉由您的分析,有助於此次事
件後續法律途徑的推展,亦可提供義務律師思考方向。若是小弟有所誤
解,亦請海涵見諒。


哎呀..
抱歉我不熟法律..法律倒常常幫我..
所以您也別急著幫我戴高帽子害我下不了台(σ°_ °)σ ..

另外我根本不在乎你們事後的發展..在旁邊坐板凳啃雞排看好戲而已..
(在來的劇情..是黑店店主被逼的遠走他鄉呢..還是法官不知民生疾苦..真是精彩可期呀 (≧▽≦) ..)

系統自動回覆信..是否可視為網路店家的"承諾"..
本來就是爭點..看法官怎麼決定..
我的論點聲明過是傾向"法理情"中的"理"了..
所以我不認為系統自動回覆信可以看作是一種"承諾"..
但也僅是一個局外人的個人看法罷了..

另..法務部的文章若有謬誤..
你可以另尋管道跟該部反應..

如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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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燒錢燒不玩
舊 2006-04-07, 09:59 P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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