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youfung
小弟今天早上10點多在北市敦化北路與一台機車擦撞
小弟當時在迴轉道入口、車道內側等待左轉
而且已經打了方向燈
但是突然有一部機車從我的左方衝出
導致我的左方車頭與他的機車擦撞
女騎士腿部著地擦傷
我後來有陪他掛急診上藥

後來警察也有照相
可是因為警察來的很慢
等警察來的時候我已經把車開到路邊了
當時與警方描述時
我提到了我是在內側車道準備左轉
而且已經打了方向燈
機車騎士仍然從我的左測超越
女騎士雖承認我有打方向燈
仍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還說我停在路上要走不走(可是當時前方有車...)、大車撞小車、後車撞前車...
但是當時我車速極慢
根本不到10公里
是女騎士以40公里左右時速從後方竄出

現在雖然已經交付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請問一下到底要怎麼釐清肇事責任?
感謝各位了


沒啥大傷的話
就請保險公司處理
注意
偶而要去看看人家
 
舊 2006-04-04, 02:27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bert@4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