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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司院版草案 破產人 限制工作權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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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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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6
引用:
作者
Elros
最簡單的方法可能是
破產人的薪資收入全交由破產管理局之類的機關的管理
每月給你基礎的生活費 其餘的靠收據或發票請款
乾脆設立人民公社,或改發糧票好了......
2006-03-31, 09:39 PM #
9
tony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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