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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9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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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苦水區】關於4月1號開罰的垃圾分類

本人是做便利商店大夜班的,每天垃圾都要自己用手下去撿然後一一分類,像紙和便當盒子,這兩種都是可回收的,但卻是不同類的,客人每每吃完的便當喝完的飲料(或沒喝完就丟的),我們大夜班都要把它用清水洗乾淨然後放好分類的位置,廚餘就更惡心了,我都用茶葉蛋袋子套住手然後一把一把的抓到廚餘筒的垃圾袋,要是遇上沒吃完的泡麵亂丟更是悽慘,政府的立意原本是為了環保,但聰明的台灣人總是能想到應付的方法而最後痛苦的其實是我們這些上大夜班的。為什麼呢?因為有人會把自己家的垃圾拿到便利商店來丟,讓我們來『幫』他們分類,我們只能好聲好氣的規勸,也無法強制它拿到別地方丟,為什麼?因為顧客第一,我們沒有本錢得罪顧客,環保局是說要我們提供他們的資料,他們會派人了解並寄出罰單,但我們沒有告發他們,因為便利商店惹不起人,你今天惹火他一家,他可能會亂說話,叫鄰居不要來我們這裡買東西,謠言的力量是很難預料的,我們沒有本錢去和他賭(本店兩百公尺內有四家便利商店),所以我這個大夜班的就很悽慘的每天做起環保小尖兵的責任,台灣人的小聰明真的很厲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果然如此呀!最怕的就是他『吃好逗相報』那我想我每天都會累死吧,另外本人一直想不出來該怎麼回收的就是我家小狗在上面尿過尿和大過便的報紙,這.....可以回收嗎?還是我要先在家晾乾嗎?那我想應該會臭死吧!
     
      
舊 2006-03-31, 11:1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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