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小留學生兵役的問題
瀏覽單個文章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
貨車達人
憲法第二十條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 役 之 義 務 。
如果你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另當別論.
還有國防役不錯了,我們還要刺槍傻傻的被學長玩勒...
權力不得放棄
我想 沒當兵之前不得放棄國籍
2006-03-30, 11:02 PM #
80
realeric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ealeric
查詢realeric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ealeric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