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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貨車達人
憲法第二十條 人 民 有 依 法 律 服 兵 役 之 義 務 。
如果你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另當別論.
還有國防役不錯了,我們還要刺槍傻傻的被學長玩勒...



權力不得放棄
我想 沒當兵之前不得放棄國籍
舊 2006-03-30, 11:02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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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