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reak-Ryu
這時候就是我出場的時間了
1.代口款遠通可扣部分
高速公路假設每天僅1000萬輛車次
每次遠通收3元
每天可收3000萬元
一月可收9億元
一年可收108億元
20年可收2000億左右
2.利息部分
全台總供900萬輛車
假設50%的人裝機
每人儲1000元
定存利率1%好了
利息收入900萬X1000X1%=9000萬
可動用金額
900萬X1000=900億
所以新聞才會說3000億的商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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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想像高速公路一天就1000萬車次,真的1000萬車次我看高速公司會變大型停車場吧
高速公路年報93年版
http://www.freeway.gov.tw/download/11_93.pdf
第5頁
員額編制
其中編制在收費站項下共1368人,其中單約僱收費員為1087人。
若只算收費員薪資,其他行政管理人員不計,
1087個收費員每人年薪50萬,最少公路局每年約5.4億元薪資就可省下
說真的這部份覺得應由交通部降低etc的通行過路費較合理。
另年報第63頁
歷年通過收費站交通量
93年為5.6億台車次,平均一天約150萬車次
在全部100%都使用ETC下,以目前合約遠通每筆通行費可抽3.4元算
不過不可能只能透過遠通門市收費儲值維修安裝等..,故需扣掉給合作廠商的費用,
假設以每筆3.4元中要給合作廠商1元計,算實收2.4元吧
一年遠通本身大概可拿13.44億,
然後你認為遠通本身通路後台維護人員的支出這部份要不要成本呢?
還有一開始的建制系統,原收費員轉職資遣,要不要花錢呢?
3000億商機?自己找資料求證,稍微想想吧!!
部份立委及媒體的話,聽聽就好,竟然還有人會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