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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案秋後算帳 華磐告泰勞索賠196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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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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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
cucubird
如果可以的話...立法
企業請一個外勞要30k...外勞拿18k 12k給政府做職訓經費使用....
上下班採計時制...一週加班10小時就算10小時的加班費
加20小時算30小時的加班費...30小時算60...
這樣...外勞就無會佔掉本國勞工的機會
直接去大陸生產反而比 較便宜
除非是像做工程的這種一定要在當地不可
2006-03-27, 01:03 AM #
61
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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