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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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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rri
邏輯真是好笑!
如今的"公益方案"限定兩年內使用一百次就可退OBU的680元,
這個條件對於職業車輛與密集使用國道的用路人門檻相當低,
對於大多數幾個月上不到一次國道的人,就很難達到,
如此一來,
不就是拿大多數民眾的荷包,
去補貼職業車輛與常用國道的用路人??!

這種不公不義的政策,
與汽油的"燃料稅"死都不願「隨油徵收」,
老是拿大多數人的荷包去補貼職業/高頻率用路人,
有什麼兩樣?!


其實自己覺得要搞"公益方案"就不該bot,因為商人不是做慈善事業,本來就是會以賺錢為目的,只是遠通一開始的收費確實不太合理且給人的感覺太過強硬。不過若是政府現在收回自建不bot我也沒法放心,因為感覺說不定會a更多,難講不會花更多錢..
舊 2006-03-26, 09:51 P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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