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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什麼都沒有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95
很扯的公司制度 ( 抱怨文 不喜勿入 )

星期六 到台北 NOVA 三井 買逸盛的雷射滑鼠
( 599 元 包裝是塑膠熱融的 必須破壞才能拆開的那種包裝 )
結果買到壞的 想說 太巧了 就不想再用逸盛 選了選 市面上只有 四牌雷射的
於是決定要換微軟的 Laser Mouse 6000 ( 約 1450 元 )

於是拿去要換 結果三井當下沒有那款的 只有無線的
( 也是約 1400 包裝也是塑膠熱融的 必須破壞才能拆開的那種包裝 )
我不要無線的 問他能否馬上調貨 三井的 " 另一個職員 " 出面與我商量

他說要星期三才有貨 我不願意等 要退款 結果他說 只能換新品 或換其它商品 不能退款
他說可以先給我逸盛的新品星期三再拿來換 我不要 不想大老遠跑三趟

後來 " 商量 " 了數分鐘 他一直說不能退款 於是我說 那不然我先拿那個無線的回去用
星期三再拿來換 他堅持不行 說 那會把包裝拆壞 ( 這裡有個問題 我後來才想到 )

之後又 " 商量 " 了數分鐘 他說 : 你站在我們的立場想一想
我說 : 難道你們能三天不營業嗎 同樣的 我不能三天不用電腦阿
( 此時心裡在想 我只要從普世價值來想就好了 為何要替你們想 而去體諒你們這種奇怪的制度
同時下決心堅持 當天拿到 微軟的 Laser Mouse 6000 或者退款 )

於是他從口袋拿出一千元 給收銀員換鈔 退我 600 ( 我沒一元 他就說不用 )

他說公司規定不能退款 若是給顧客退款 員工必須認賠 <---這句是本文重點

回家後 我想到
1.既然怕我把微軟無線那款的包裝拆壞 為何不怕我把逸盛的包裝拆壞 ??
2.能換其它商品 那為何退款要員工賠
於是開始懷疑那個員工所講的話 懷疑三井是否真有這麼奇怪的制度

以下是我個人的感覺
1. 在態度方面 " 賣場上的第一線員工 " 都很客氣熱忱
2. 我覺得很扯 哪有顧客退款要員工認賠的制度
當然 也有可能是 " 那員工在我面前做樣子 等我走了再辦退貨 " 我猜的 畢竟這種制度太扯

結論就是
1. 以後 除非 " 完全不用測試 " 的商品 如印表紙 否則不會再到 三井買
2. 若是三井負責人看到此篇 而你們公司沒有這種制度 那我建議把那個人遣散吧
讓顧客誤以為買到不良品 不能退款 那誰敢再去買

不想評論那位員工的態度 畢竟若真要員工認賠 那麼員工氣勢強了點也是情有可源的
而且 當他說那是公司規定時 我也動了氣

附錄 後來 我跑到 有微軟女生解說員駐場 的地方買 1250 元
     
      
舊 2006-03-26, 07:0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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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什麼都沒有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