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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itor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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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法院一審判決與調查甄審過程是否有瑕疵及收賄官員遭起訴情況下
礙於先前訂立的合約內容,政府接受遠通提出方案
難道先前訂立的合約內容沒有認何瑕疵嗎?
為何以此合約作為沿用遠通集團系統的主要考量
如果上述案件後續發展皆對遠通不利
那個可能有瑕疵合約依然是遠通的最大保障嗎?
舊 2006-03-25, 02:05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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