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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mom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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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大肚山的老洋房
文章: 58
引用:
作者iorittn
樓上的....要不要我筆記本借你.......XD


謝謝你的好意!可是用我的手親自解決……我會良心不安XD

ETC事件搞到後來越來越看不懂政府的『公益原則』標準是怎麼訂定的?
在定案之前,遠通不是喊OBU免費嗎?
定案後卻變成以680元販售,兩年內使用超過100次免費∼∼∼這叫做「公益」?
沒使用超過100次的人就該被削嗎?真是太XOXOXO
舊 2006-03-24, 09:57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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