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主動?!沒人知道...
難不成被記者問到,才回答.就不算偵查公開嗎?!
原來還有這一層學問....
今早看到某新聞台播出記者在拍攝死者的虧損資料(紙張).螢幕旁邊也打上了地檢署.
原來這些都不算偵查公開.
且不管死者是否有罪,但至少屏東地檢署似乎是多話了點.
晚上看新聞說,案件移給高雄(是高檢署還是啥的)
如果真的沒瑕疵,幹嘛移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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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s4241
1. 加上剛暴光的金額已經到三千六百萬元了
2. 火車從三年前就開始出事,李先生三年前就保巨險,不是現在才開始保險
3. 一個欠了幾千萬債務的人,不省吃儉用存錢還債,反而每月花數萬元買巨額的妻子保險,心態如何?目的如何?難道不是一目瞭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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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還真一目了然~~
頭兩條貓是不懂
但是第三條你就弄錯了...
1. 他沒虧三千多萬
2. 券商不可能讓客戶欠三千萬而不用還,更別說銀行.
3. 先弄清楚保險金額跟保險費用的相關資料再來發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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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0159
又換了一個辦案檢察官
不過他更白吃
發傳票要營業員去地檢署
精算損益
xxx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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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營業員幹嘛?! 找金管會支援不更好?!
調券商的交易紀錄 & 交割銀行的摺子算,不是更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