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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巧合可以合理懷疑,但沒有證據不可定人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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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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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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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裡面比較可疑的地方是,
如果只是單純一連串的巧合, 爲什麼李先生會再被列為嫌疑人之後就自殺?
從被調查到現在並沒有人說他就是犯案者, 也沒有人說他謀害了他的幾任妻子, 只是警察再調查一連串的巧合可疑事件
如果警察發現有可疑的事物跡證而不去調查, 那才該打屁股咧
現在這位李先生一死了之, 大概也很難查出前前後後到底發生哪些事了, 我知道下面要講的這句話可能會不太厚道, 但是我想說, 自殺並不足以明志, 自殺只會讓人覺得更可疑...
2006-03-24, 11: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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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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