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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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還是什麼都沒有
第一次 投了巨額保險 死了老婆 沒人懷疑 每個人理所當然認為巧合
二次 ...三次 每次都有投保巨額保險
三次他都沒事 卻又再次死了一個老婆
到底要再死多少人 網人才會認為不是巧合
太多的巧合 哪是巧合 哪來那麼多巧合 為何檢方偵訊時要說謊
支持將所有疑點查清楚 不可有 死人為大 就草草簽結草菅人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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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保的險不算巨額吧? 扣除壽險,其他的大多主要是旅遊平安險就是意外險,保個3000萬不算多吧?
我個人平常就保一年期的1,000萬or1,500的,我忘了...

保費並不貴大約2-3000/年吧? 然後如果出差or出國一般會再加保個1-2,000萬的短天期平安險....
所以李先生保的險老實講並不多啊?
看來法官是要大家不要買保險是吧? 只要一出險就認為居心不良....
況且真的要謀財害命的話,搞火車出軌會不會太高難度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