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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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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第真的覺得偵查不公開事件很重要的事情,
像這件事情若能偵查不公開的方式去處理,假設李雙全獲判無罪的話,他也不需要去負擔那些多餘的媒體壓力﹝相反的有罪的話,當然給媒體報就比較無所謂了!﹞
哪有什麼事情都先給媒體報媒體講的,現在的媒體好像自己就真的是無冕王的樣子!
之前有網友提供的民視電視台的那個記者實錄,我看了就很好笑!
人家受困十幾個小時沒話說,妳在那邊喊什麼「那我們勒?」,好笑勒!又沒人叫你們來,自己要在那邊等十幾個小時,還講的很委屈勒...!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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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
是第一人稱的視野。
相片,
則是第三人稱的觀點
~~~C.R.
http://www.wretch.cc/album/bear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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