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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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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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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
這件事我認同檢查官將死者列為嫌疑犯,畢竟三次出事都在車上且都買了巨額保險,的確很不尋常,加上今天查出自殺者已賠了數千萬元,所以是以死明志?畏罪自殺?被搞火車出軌犯罪集團滅口?被地下錢莊逼的不得不自殺?都是有可能的事,目前牽涉人命已經到三條了,檢查官當然要本著勿枉勿縱的精神追查到底.大家喊著媒體檢調未審先判殺人時,是不是都忽略了兩條越婦的人命關天?
這件事被新聞廣泛報導,來源是檢查官有所懷疑,阻止殯儀館火化越婦,所以不能完全單純地暗自調查.在外國有非自然死亡,一律需解剖驗屍的規定,可以避免許多加工自殺或加工意外,是比較合理的作法.大家還記得中部曾有一個狠心殺人魔,為了貪圖保險金,連殺了幾個養子甚至親生兒子,最後是殺人未遂才被老婆報料查出的案子嗎?與其放縱檢警顢頇失職,讓殺人者逍遙法外,我寧可讓媒體報料,將可疑事件吵大,強迫警方與檢方正視可疑處,好好辦個水落石出,畢竟這個月來所謂媒體殺人三個案件,前兩案可都是犯罪者自己受不了社會譴責自殺,而不是冤枉誤殺忠良,總比讓許多沉默受害者含冤莫雪要好的多吧.
     
      
舊 2006-03-23, 11:34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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