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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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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6
因為巧合可以合理懷疑,但沒有證據不可定人於罪

看到台鐵的新聞,看到檢察官或媒體說會發生怎樣怎樣的事情實在太巧了,所以我在google就用巧合兩個字搜查,結果發現天底下發生巧合的事情實在太多啦。所以個人覺得事情還是要講證據的啦,沒有證據,就算發生的機會趨近於零,我們還是要抱持著"無罪推定"的原則才是。
     
      
舊 2006-03-23, 07:4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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