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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24
曾在板橋新站的機車停車場撿到一個皮包,送到海山分局,他x的警察說不是他的管區,叫我們去離那一、二公里的另一個分局.... 邊講還邊咬檳榔!

只好自已先帶回家,翻遍他的皮包找不到聯絡方法,後來發現疑似親戚的名片,打給它才知道是失主的哥哥... 就請他從新莊來中和一趟自取

曾經有想把錢都拿走,其它的還他,但女友堅決反對.... 想想命中注定的,拿了不見的好…就原封不動還他了...

倒是事後沒接過他的道謝電話就是了,當作日行一善吧!
舊 2006-03-23, 03:09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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