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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ol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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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36
引用:
作者terco
你說的情況是不還,但我是說協商是對的,也沒用到政府的錢,錢都是財團的,大家是在叫什麼?


如果一張卡6萬用了5年 每月繳最低 收5年的利息早已超過本金
還...只是降低利息 並不是不還
你有看到目前銀行協商都不用還?
並沒有...請去找資料看清楚

協商是降低利息,分期還本金,銀行虧到沒? 沒有 銀行早已賺夠本

如果是以前賣給討債公司,銀行只賣2.3.成
如果賣2.3.成為何不叫債務人還2.3.成,討債公司討8成是他家的事
這是惡性循環
如果銀行協商降低利息,但是分期還本金
請問銀行虧到沒? 沒有
絕對比賣給討債公司2.3.成好賺

銀行有沒有虧到這個是見仁見智,但是協商是有需要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如何依靠法律保障自己

但是台灣的財政部也太不負責了,個人信用應該在卡債逾期某一時間未繳後就提報債信不良,並且通知各銀行降低或終止這個人的金融信用額度
舊 2006-03-23, 02:22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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