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euser
Advance Member
 
neus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I-Lan City
文章: 464
引用:
作者lanai
沒整台電腦搬走就不錯了,不然你可以叫你朋友再狂用p2p(記得裝針孔),等他再犯時就告死他

我也這麼認為...
只是format硬碟而己...還算有良心.
但苦主心裡一定很嘔..

反制之道
可以請 bsa 的人 去電腦男上班的地方喝咖啡 ...

千萬不要打起來,來陰的就好.
__________________
在世界中心呼喊愛錢
舊 2006-03-23, 12:13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us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