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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rur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22
要理由嗎?
不是說喜歡一個人不需要原因也不用理由,
在一起也是,結婚更是!
那離婚就更不需要原由跟原因了!
簡單的是時間到了,byebye
舊 2006-03-23, 02:52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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